這件T恤我穿了二十二年。
記得是在暑假最後幾天買的,所以知道日子是八月二十幾號。究竟是二十幾號便不知道。還記得是在哪條街哪個舖位買的,連店的格局都有印象。店早就沒有了,好像捱不過兩年。我不是因為愛美式足球而買這件T恤,我甚麼球賽都不看。倒是因為有了它,後來的金工木工課要弄個獎座,我便造了個美式足球獎座。
頭兩三年會穿它上街,後來印花裂了、掉了,它便淪為在家穿的汗衫。後來住宿舍,它和一些衣服放在家沒帶走,一放幾年。之後它重現天日,早過了十年記念,忽然醒覺它多麼珍貴。很小的時候已經記得爸爸有件蜜柑色底粗黑格子絨恤衫,年年都見他穿,見了六七年後便暗想,不會見足十年吧,怎麼有人可以把同一件衣服穿十年。結果真的有第十年。如今自己也擁有一件十年衣,覺得這樣子走過的歷史好不容易啊,便捨不得把這件T恤丟棄。它日復日地給放進洗衣機,愈洗愈薄,這幾年直是薄到透。媽媽說我在家最愛穿這件T恤,因為涼快。涼快是事實,可不是愛穿它的理由。愛穿它是因為毎次穿上它便穿上了歷史。雖然布料給洗薄了,但領口真是極品--二十二年了,沒有鬆過!
去年發現背部有破洞,開始擔心還能穿多久。破洞愈洗愈大,不太想穿它出外跑步。到今年頭,一心要它熬到週年記念,便沒有再穿。
我在德國科隆的某個博物館看過一件展品,是雙跑鞋。有人把它穿了好多年(忘了是十七還是三十年),它雖然有點舊但依然沒破,這人把它捐出展覽,還寫了封信給鞋公司,感謝他們的技術如此高超。我的T恤沒名沒姓,我不知向誰道謝。如果有人要收藏它,我可樂意把它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