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想往事。唸西班牙文時,老師問為甚麼要唸。一般不外乎學習或工作需要、為興趣、或者為了和外籍伴侶溝通,我卻回答為了能夠以原文讀小說。這個絕不是當初開始學西班牙文的理由,我這樣回答多少也為了故意避開典型的答案,但這個答案還是真心的。老師聽了雙眼發亮,大讚一番,我也很得意。幾天後去買《唐吉訶德》和《百年孤寂》,書店職員瞄了瞄兩本書,說:「這兩部是最好的西班牙文小說」。好不好我不知道,只是西班牙文小說的名字,再多我也叫不出。
去過中歐,體會到德文在當地多麼通行。不單是老一輩的會,年青的也有很多不會英文而會德文。常聽到遊客一開口便跟當地人說德語,彷彿預了人家一定懂德語。那個當地人往往倒是真懂,而且流利。我常說去旅行言語不通更有趣,反正歐洲文字即使看不懂也認得,也手抄得到,問題不大。德文我連第三身代名詞「他」是甚麼都忘了,一星期七天只記得星期日,只因為這是某個名人的姓氏。這樣的程度等於沒學過,但就憑這破程度給我弄懂人家告訴我「今天沒巴士,巴士只在星期日開」。託Susan Sontag的福。可是到了緊急關頭,焦急之際還是會想:要是懂一點便好了。例如趕車,車馬上要開,是不是我要坐那班?上還是不上?我在旅途中在筆記本記下:回家後要把德文課本拿出來重讀。
前幾天把幾種學過而半途而廢的語文的筆記都找出來。兩本小說還在,那時勉強讀了兩頁,意思意思一下便擱在一旁。如今都生疏了,更加不會看得懂。日文是學過又停,停了又學。初中時拿姊姊的日文教程來學平仮名;大學時上日籍交換生開的馬馬虎虎的班;畢業後決心上正式的課,卻遇上不好的老師。那間學校還標榜一路升班都由同一個老師教,我唸完初班真的不想繼續;後來日本人朋友來香港工作,想學廣東話,我樂意跟她交換教學。其實我的興頭比她更大。大家都只會說不會教,過了不久便沒有下文;我不甘就此放棄,又自學,反正網上資源多的是。這次最認真,後來有段時期工作忙,放下了,到不忙時也把學日文這件事忘記了。西西上過好幾次法文初班,她說她只喜歡學,不喜歡考試。不考試不能升班,只好重讀初班。我每次重新拿起日文筆記都想起西西。
馬家輝談在北京和台北買光碟和書的美好經驗。店員「絕非是只為幾塊錢時薪打工的金毛男女」,會推薦好碟好書,「有熱情,也有笑容,眼神裡洋溢著因知識分享而來的喜悅」。把兩本名著賣給我的那個書店職員一定也是這樣的有心人。我那句要以原文讀小說的話沒有實現,我想這是我一生說過最豪氣的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