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06-25

成功爭取

議員跟苦主開會,圖中除背景好奇師奶外,坐下見樣的三人聯合出banner成功爭取。面被海報蓋住的人汗衣上寫有「討...還...」,應該是苦主之一。於是我們只見議員成功爭取,為誰爭取,誰是主體?

會不會是當事人不想露面呢?要是這樣,不如用另一張照片,或者無的話,乾脆不登照片,連打馬賽克都好過毫不尊重地扮貼海報來蓋住別人的面。一定是故意的,四張banner都一樣。要是我是汗衣人,就發動全邨罷投民建聯。

明明是黨員卻委屈得要扮獨立參選,邀功不外乎為了在街坊心中留好印象吧,卻不惜視街坊為嘍囉。比民建聯更無恥的議員,哪裏找?


2 comments:

vvv said...

他們並不知道這樣做令人不滿,除非有人上門申訴。
要是一隻貓偶然經過磨爪扯落那補釘,他們會怎麼辦?
要是再扯落那補釘,他們會怎麼辦?

kafailo said...

※為什麼圖片撐穿網頁闊我沒留意?

※區議員掛橫額數目有規限。附近十分鐘腳程內掛了五六幅,還霸了其他組織的位,我肯定淫賤聯犯法。

※最近幾次搜證想告發誰誰誰,最後都發現自己搞錯。

※問對的人系列:拿世界麵包冠軍為什麼比其他世界冠軍炒得份外紅?跆拳道金牌、棒球冠軍講一下就沒下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