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6-27

包底

中國的立法法條文,「應當」一詞出現93次,甚麼都應當而並非必須。連要公佈施行日期和文本都只是應當:

法律應當明確規定施行日期。
法律被修改的,應當公佈新的法律文本。

「必」字出現九次,其中四次是「必要時」如何如何,必要時應當必要時可以,甚麼叫做必要時呢又不寫。「必須」有出現啊,就兩次,其中一次是:
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。
第八條 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:
(一)……(二)……(十一)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項。
有冇講過嘢呢?一句 「其他事項」包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