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離開多倫多搬到香港﹐很驚訝地發現﹐那邊很多公司都開到六點鐘。因為不少人上午十點才上班﹐工作時間不一定比加拿大長。但是下午五點和六點之間﹐有根本性的區別。即使家住得不遠﹐六點鐘下班的人不會回家換上便裝後出去打球的﹐因為離晚飯時間太近了。大有道理。我的正式下班時間是六點半﹐不只不能換上便裝後出去打球﹐很多場合根本連出席也不能。。太多活動、講座等在六點半開始﹐我總是去不到。地點離市人心遠一點的﹐如美孚﹐活動時間會訂在七點。但我六點半離開公司﹐七點還是到不了美孚。即是說﹐還是去不到。
於是﹐在香港﹐大家還穿著西裝、工作服直接去酒樓吃晚飯去。這樣一來﹐下班以後的人際關係和話題基本上是上班時間的延續﹐公共生活和個人生活的區別很模糊了。不同的時間規劃帶來不同的生活方式。工作到六點﹐就不可能享受舒暢、鬆弛的個人生活了。
書名(也是其中一篇文章的篇名)為甚麼叫《午後四時的啤酒》﹖她每天只工作到四點﹐「老公就從冰箱拿出啤酒來﹐倒滿兩個高腳玻璃杯﹐彼此說著『辛苦了一天』碰杯子」﹐真爽!
《午後四時的啤酒》﹐新井一二三著﹐大田出版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