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02-14

排黑條款

外地的法例法規﹐背後的理念有時頗難理解。

今日蘋果日報
根 據 國 民 黨 的 《 排 黑 條 款 》 , 黨 員 一 旦 被 起 訴 , 便 要 停 權 處 分 , 並 喪 失 代 表 黨 參 與 任 何 公 職 選 舉 的 資 格 。


馬英九被起訴﹐國民黨立即提案修改《排黑條款》。但即使修改成功﹐難道新修訂有追溯期﹐可以覆蓋《排黑條款》仍生效時已被起訴的馬英九﹖

又原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﹐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。即是如果總統殺了人﹐要是人民或國會不罷免﹐任內便不受起訴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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